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拟定并实施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
2、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交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通运输局单位级别是正科级,下设7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运输管理股、资产财务股、基本建设管理股、管理养护股、安全监督股),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161号)共核定行政人员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19名(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4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公路工程管理站15名(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县地方公路管理段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2、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3、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工作。
5、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处理国际、州市之间有关交通运输及建设事宜。
6、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7、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9人,属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7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6.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6.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6.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29万元(本级财力436.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6.2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3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45万元,项目支出10.84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0.2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25.45万元,项目支出10.8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94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8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25.45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的97.52%,比2017年预算的348.62万元增加76.83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0.84万元,占本年预算总支出的2.48%,比2017年预算的7.94万元增加2.9万元,主要由于乡村公路养护里程增加,养护资金批复金额提高。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行政运行经费安排16.4万元,较2017年16.9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由于预算人数比2017年减少1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2017年的11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严格《执行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2017年的4.9万元增加0.1万元,主要由于农村建设在全县全面开工,用车次数增加。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