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zk78/2024-00011
发布机构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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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1000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县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草种质量苗木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的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批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健全保障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立健全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划分林长责任区83个,设立三级林长176名、挂片负责人349名,聘用815名护林员为片区专管员,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年内先后发布《镇康县总林长1号令》、《镇康县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建立“三个清单”,全面推广使用“林长制”手机APP,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林2015人次,发现并协调解决涉林突出问题10个。通过融媒体、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发布专报1期、信息6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健全“林长+警长”协同机制,设立森林警长9名,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31起,构建了林草和公安常态化联合执法、涉林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有效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

2.加强资源管护,夯实生态保护基础。一是林草“两防”成效显著。狠抓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年内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07万亩(其中:病害1万亩、虫害11.57万亩、鼠害2.1万亩、有害植物0.4万亩),防治率达100%。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3.7万亩(其中:虫害0.8万亩、鼠害0.9万亩、毒害草2万亩),防治率达100%。完成产地检疫苗木面积360亩,花卉20万株,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检疫木材0.584万立方米,检疫率达到100%。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盯紧春节、清明两个重点时段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推广入山“防火码”应用,在重点林区、部位设立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270块。以“院坝会”“敲门行动”发放各类宣传品19.18万份,以微信、短信推送预警信息115期、触发式短信3.8万条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阿数瑟防火宣传片1部、短视频2个,向中小学生发放防火宣传学习用品2.31万份,通过线上、线下“无死角”宣传,全县林草防火工作持续向好。年内,共接收上级下发卫星热点3个,其中:2个为境外火,1个为农事用火,接报处置林草火情33起,均为农事用火,处置境外火源威胁3起,有效将火源拒于国境线之外,全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3.加快城乡绿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一是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5万株,积极开展义务植树、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户开展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村庄、庭院绿化美化,完成13个行政村省级森林村庄申报工作。完成镇康县澡塘坝美丽公路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28.07万元,种植各类绿化美化树木1.56万株、草坪 1455.6 平方米。完成边境三乡(镇)7个村庄道路两旁及主要活动场所绿化,投入资金100万元,种植各类苗木1万株、绿植8800平方米。

4.抓实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产业提速。围绕临沧坚果产业发展“12345”工作思路及核桃产业三项措施,持续抓实林草产业健康发展。一是抓实产业发展大调研。我县以全面摸清资源总量,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为目标,扎实开展产业发展大调研。现已完成临沧坚果、核桃两大产业大调研工作,并按要求提交了“一报告、三清单”。二是抓实项目实施。完成镇康县众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临沧市结圆坚果有限公司1条坚果初加工生产线、3条坚果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配合省林草技术推广总站在南伞镇田坝村实施200亩澳洲坚果高产高效管理示范区、200亩水肥体化示范区、300亩低产园改造示范区营建项目。完成819亩林下经济魔芋高效栽培,完成投资164.99万元,组织开展技术培训7场次215人。完成镇康县沿边小康村0.5万亩临沧坚果、0.5万亩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完成投资150万元,组织开展管护技术培训7场次300人次。完成编制1500亩临沧坚果品种改良实施方案,预计11月份启动实施,计划开展管护技术培训14场次700人。

5.强化林政管理,用足生态资源优势。按照“提前介入、主动衔接、绿色通道、保证定额、依法高效、全程服务”的原则,加大对涉林企业相关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林草资源的管护。一是严格限额采伐。年内共办理伐区采伐3件,林分起源为人工林,采伐树种为西南桦、杉木、云南松,采伐总面积124.0769公顷,采伐总蓄积8496.1立方米。二是严格审批流程。全县受理征占用林地项目44件,其中: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受理5件,批复5件,涉及面积23.327公顷;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受理14件,完成转报12件,退件2件,涉及林地面积15.3795公顷;直服项目12件,批复9件,转报获批2件,正在办理1件,涉及林地面积36.3670公顷,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延期受理10件,批复10件;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延期受理1件,转报获批1件;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重报受理2件,转报2件。

6.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组织队伍保障。一是强化思想建设,着力武装头脑促进工作。始终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主题,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读书会活动4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8次。二是抓实组织建设,实现党建质量有效提升。对标“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目标要求,抓实支部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年内1名职工转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坚持正风肃纪,厚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过紧日子,着力打造职能优化、集约高效的管党治党体制,开展警示教育5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7辆。无编制车辆1辆(省级专项经费购买,不占用县级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35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5.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4万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0.98万元,增长4.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7.24万元,增长20.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826.26万元,下降99.30%。主要原因是因林长制考核,加大直达资金支付力度,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延长期补助等兑现增幅较大,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其他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部门之间不能进行二次划拨,故其他部门不能拨入资金,故其他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1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49万元,占总支出的13.36%;项目支出5556.39万元,占总支出的86.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39.13万元,下降34.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6.05万元,增长31.68%;项目支出减少3545.18万元,下降38.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招考录用人员2人,故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疫情防控资金减少、完善退耕还林、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陡坡地治理等项目资金兑付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5.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9%。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8.1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56.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间物资及工作餐费用;

2.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综合补助支出;

3.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394.07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

4.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5.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78.86万元,主要用于2019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支出;

6.2110507停伐保护支出393.25万元,主要用于2020、2021年天然林集体、个人部分补偿兑现、2020年2021年管护费支出。

7.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369.73万元,主要用于2016-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付;

8.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作经费;

9.21302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87万元,主要用于化解财政预拨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处置经费;

10.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238.42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沿边小康村澳洲坚果核桃提质增效项目专项资金149.2万元,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专项资金25万元,2023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22万元,坚果初加工生产线补助专项资金60万元;

11.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867.4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兑付72.83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兑付1794.46万元,2023年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经费0.18万元;

12.2130209森林森态效益补偿支出482.58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支出21.66万元,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6.28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4.64万元;

13.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48.7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市、县防火配套工作经费、镇康县澡塘坝防火巡护步道项目等资金支付;

14.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75.7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镇康县澡塘坝美丽公路建设等项目;

15.2130202生产发展支出86.7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项目澳洲坚果产业园前期项目建设工作;

16.213059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4.91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2023年魔芋良种高效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59.91万元,王氏坚果庄园规划技术服务费3.5万元、镇康县澡塘坝防火巡护步道项目监理费1.5万元;

17.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00.3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省、市、县四级森林火灾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支出;

18.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项目;

19.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支出;

20.2110799其他沙荒漠治理支出89.9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减少2830.70万元,下降30.69%,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资金减少、完善退耕还林、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陡坡地治理等项目资金兑付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50.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76万元,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27.8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3.2万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12.61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4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9%。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天然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方面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5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1%。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278.97万元(行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林业事业机构306.42万元(事业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87万元;森林资源培育238.4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867.4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2.58万元(公益林集体、个人补偿费,护林员管护费等);林业草原防火减灾148.7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56.77万元;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51.61万元;农业保险补贴100.3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95%,完成年初预算的54.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不低于3%的比例逐年递减。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2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万元,增长3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3万元,下降61.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调研、考察巡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1.04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单位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19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00万元,差旅费1.6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劳务费5.31万元,工会经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17.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198.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0.15万元,固定资产258.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68.26万元,无形资产1.1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0.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46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无房屋出租,未发生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部门拨款收入:财政部门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年初结转余额: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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