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规范地震灾害应对工作,提高地震灾害处置能力,依法、科学、高效、统一、有力、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木场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木场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木场乡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党委、政府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乡抗震救灾工作,并成立木场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一)木场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方镇静 木场乡党委书记
罗银仓 木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泽军 木场乡党委副书记
邓李军 木场乡党委委员、专抓政法工作副书记
江 济 木场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马 丽 木场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国富 木场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李德艳 木场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明仙 木场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陈林 木场乡副乡长
罗 军 木场乡副乡长
成 员:
蒋海波 木场乡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鲁斯涵 木场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李茂佼 木场乡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罗金荣 木场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黄晓凤 木场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李 娇 木场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谢 京 木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 婷 木场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郭世嫄 木场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李培忠 木场乡卫生院院长
字智明 木场乡司法所负责人
郭世华 镇康县木场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王有春 镇康县木场中心校党总支书记
鲁新泽 木场乡供电所所长
邱 垒 木场乡中国移动公司负责人
庄正勇 木场乡中国电信公司负责人
工作职责:迅速了解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发动灾区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实行交通管制,保障灾区交通畅通。需对县外通往灾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应立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直有关部门协调毗邻市县实施;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紧急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二)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泽军 木场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罗 军 木场乡副乡长
成 员:
鲁斯涵 木场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谢 京 木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黄晓凤 木场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李金相 木场乡专职消防队队长
李 瑞 木场乡专业扑火队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上报急需上级解决事项;负责组织、协调、配置抢险救灾力量;负责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织调集、转运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协助地震灾情损失评估工作;做好木场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2.抢险保通组
组 长:罗 军 木场乡副乡长
成 员:
蒋海波 木场乡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谢 京 木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罗金荣 木场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鲁新泽 木场乡供电所所长
杨湖文 木场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限制前往或途径灾区的特别交通管制措施,开辟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组织协调就近的单位、企业、个人的工程机械抢通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并做好应急通行保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抢通、保通通信、供电、网络设施。
3.医疗卫生防疫组
组 长:郭陈林 木场乡副乡长
副组长:李培忠 木场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
李 娇 木场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郭世嫄 木场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迅速恢复开展正常的临床诊疗活动和医疗秩序,救治、转运伤病员;开展灾区饮用水源安全监测,保障药品需求;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灾后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4.前方工作组
根据木场乡各行政村设置情况派出若干个由2—3人组成的前方工作组,领导各村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组 长:杨国富 木场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成 员:
杨 婷 木场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李 涛 木场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干部
李金相 木场乡专职消防队队长
李 瑞 木场乡专业扑火队队长
工作职责:落实好木场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全面了解责任区域内的灾情、次生灾害隐患情况并及时处置、上报;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应急避难场所或临时性安置点的选择原则:相对平坦的开阔地,交通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避开滑坡、不稳定山体,避开高大建构筑物、堤坝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危险地段和区域。安置点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疫措施,一般可将应急避难场所、村级活动场所、球场等可作为备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年内必须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1—2次,通过演练,发现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提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待县人民政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后,木场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