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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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96/2023-00000
发布机构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2-26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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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做好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有关发展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宜;参与制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参与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扶持资金,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推广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广泛联系民族干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到区内外考察学习和接待外地到我县的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各项宗教事务;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事务局、市民族宗教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改善民族宗教工作条件,使镇康县的民族宗教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事务的需要,最终达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1981年5月23日,中共镇康县委批准成立镇康县民族事务委员会。1995年10月13日,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撤销镇康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组建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05年10月28日,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保留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15年调整为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民宗局设三股一室,即:民族股、宗教股、文化教育股、办公室。民宗局2018年末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镇康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在市民宗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讲话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分析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和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在特色产业、民族关系和谐建设等方面取得示范。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平稳、社会和谐,边疆安宁、睦邻友好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57万元(本级财力171.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1.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7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2018年的141.12万元增加30.45万元,增弧21.57%

增加基本支出26.45,增加原因:一是2018年底调标,增加人员工资;二是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推进宗教工作“一网两清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办字〔2018〕12号)新增加网格员补助。

  在职人员经费增碱变化情况

1.在职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19.38万元,主要是调整在职人员的标准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支出中新增加宗教网格员补助12.24万元,共87人,1200元/人/年。

  3.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县财政减少预算。


新增加项目支出4万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2012301款 行政运行11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万元(主要是公车补助7.08万元,办公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0.28万元,福利费0.0144万元,烤降费0.02万元);

  2、2012304款 民族工作专项18.64万元,其中:宗教网格员补助10.44万元(87人,1200元/人/年),民族上层人士补助1.8万元(600元/人/年),宗教协会负责人补助2.4万元(会长2人,300元/月、副会长及秘书长7人、200元/月);项目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订民族报刊,示范区建设及沿边三年行动项目调研、检查、考核、验收等下乡费及材料费等)。

  3、2080501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万元(离休1人)

  4、20805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8万元(8人);

  5、2089901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2万元(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8人)。

  6、2101101款 行政单位医疗6.67万元(医疗保险费8人);

  7、2101199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5万元(大病保险9人,含离休人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7.57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 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6.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89万元,津贴补贴54.48万元、奖金22.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6万元(工伤保险0.13万元、生育保险0.73万元、失业保险0.05万元、大病保险0.25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办公费1万元、订民族报刊1.25万元、示范区建设及沿边建设调研、检查、考核、项目验收等费费2.75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0.02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64万元,其中:离休费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4万元,(1)宗教网格员补助10.44万元,网格员87人,1200元/人/年,(2)民族上层人士补助1.8万元,600元/人/年,(3)宗教协会负责人补助2.4万元,会长2人,300元/月,副会长及秘书长7人、200元/月。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数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数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电脑4台、复印机1台),采购预算资金5万元(其中:采购电脑2万元,采购复印机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数171.57万元,与上的预算141.12万元比增加30.45万元,增加21.58%,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险缴费21.12万元、宗教网格员补助10.44万元,增加离休费1.52万元、调整在职人员标准工资0.62万元。机动金减少3.21万元。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无增减,年预算“三公”经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人员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1.在职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0.62万元,主要是调整在职人员的标准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支出中新增加宗教网格员补助10.44万元,共87人,1200元/人/年。离休费调标增加1.52万元。

  1. 本年度增加各项保险缴费21.12万元。

  • 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总体增加7.19万元,(其中:增加宗教网格员补助10.44万元,减少民族机动金3.25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25万元(其中订民族杂志1.25万元)、邮电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材料费1万元、示范区建设调研、检查、考核、验收费用2.75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6.56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8万元,比2018年减少8.56万元,减少55%,减少原因是县财政预算中减少民族机动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0800111

2019年民宗局预算公开表2019022609103453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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