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族宗教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310-471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3-04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
作者: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次数:23 字体:【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2018年

  部门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镇政财字﹝2019﹞7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公开说明中,未按单位“三定”方案整改完善,未按规定编制预决算目录,未对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民宗局涉及未对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镇康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办发〔2015〕174号)通知核定:

  (一)人员编制

  中共镇康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人员编制8名。其中,部长由县委常委兼任;副部长4名(常务副部长1名,正科级;1名副部长兼任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正科级;1名副部长兼任县民宗局局长,正科级;1名专职副部长,副科级);县台办主任1名(副科级);县民宗局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室领导职数8名。根据通知,民宗局编制3人(3名领导),实有人员8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已超编制使用人员。

  (二)内设机构

  镇康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台办(副科级)、干部党派股、联络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监督检查股、文化教育股。民宗局主要涉及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监督检查股、文化教育股。配备人员:除了局领导外,配置民族股2人,宗教股2人,文化教育股与监督检查股1人。

  • 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未对各项、各类收支的增减变化情况和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占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未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的问题。

    (一)2018年预算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12301 行政运行116.19万元(支付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工资)

    2.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8.05万元(支付民族节日费、订今日民族杂志、民族宗教工作宣传费、下乡费等)

    3.2012404 宗教工作专项3.40万元(主要支付宗教协会负责人补助2.4万元地,民族宗教代表人士补助1.8万元)

    4.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48万元(支付离休人员生活费)

    (二)2018年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支付以下项目:

  1. 工资福利支出107.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73万元、津贴补贴76.88万元、奖金2.55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25万元(订今日民族杂志)、取暖费0.02、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万元,其中:离休费13.2万元、生活补助4.2万元(宗教协会负责人补助2.4万元,民族宗教代表人士补助1.8万元)。

  (三)2018年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就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25万元(订今日民族杂志)、取暖费0.02、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

  (四)2017年决算中支出的详细说明补充如下: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97万元。上年支出105.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人员工资。

  (1)工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0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其中:基本工资30.31万元,津贴补贴48.69万元,奖金12.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万元,其中:办公费1.94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2.84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5万元,其中:离休费12.08万元,退休费2.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2万元,生活补助5.39万元(包含志愿者补助0.48万元、民族代表人士补助1.8万元、宗教协会负责人补助3.11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南伞镇道水村大河边组垃圾池建设。

  (五)2017年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与商品服务支出数据一致13.19万元,其中:办公费1.94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2.84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资金39000元,其中:购置复印机1台23000元,购置打印机2台4000元,购置电脑2台12000元。

  (七)2017年决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程度不足,未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文字说明与公司报表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91元,占48.4%;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元,占5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09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调研、宗教稳定的矛盾排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区项目建设及宗教稳定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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