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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伞镇)
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5-01-13 03:49 信息来源:南伞镇 浏览次数:13 字体:【

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简介

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而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

一、参保缴费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镇康户籍的城乡居民。

2.办理参保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是通过登录云南省社会保险网上大厅平台自主办理;二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协办员或乡镇社保中心或县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3.现有缴费档次及各档次享受缴费补贴金额

缴费档次:每年200元1000元9个档次1500元、2000元9000元(8个档次)共1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档次年度内和跨年度都可以变更年内变更通过提档补差功能实现,跨年度变更在缴费时自主选择任意缴费档次完成缴费即可

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的缴费补贴。

4.缴费时间及缴费渠道

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一年一缴费每月1-25日均可缴费

缴费渠道:可通过线上线下缴费方式缴纳保险费。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信社手机银行APP、“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合作银行网点等缴费

5.特殊缴费人群政策

享受保险费代缴人员及标准:1.重度(1-2级)残疾人代缴保险费200元/年;2.中轻度(3级)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保险费100元/年。(目前为该类人员保留着100元档次,个人可以不缴费。)鼓励有缴费能力享受保险费代缴的困难人员个人也缴费,个人缴费额与代缴额合并到个人账户,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到龄时享受更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享受缴费补助人员及标准:1.村干部,个人完成缴费后,全年在岗人员享受2000元/年保险缴费补助,未全年在岗的按在岗1月补助167元,根据实际在岗月份享受缴费补助。2.宗教教职人员300-500元/年,个人缴费后,所享受缴费补助资金再通过提高缴费档次。3.符合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履行缴费后,享受定额1500元/年缴费补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个人履行缴费后,补助标准为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50%(该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年度参保人员享受定额1500元/年缴费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15年。

6.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参保人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按年继续缴费,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这意味着缴费年限,享受的待遇水平也就越高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若到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满60岁当年补缴中断年度,但中断年度的缴费不享受缴费补贴;同时,因中断补缴需按现行档次标准缴费导致缴费压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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