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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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76/2023-00012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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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10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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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乡(镇)搞好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计划和实施,加强全县扶贫工作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扶贫开发的决策依据。2、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扶贫资金及物资的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提高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质量及资金的使用效益。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立项申报、计划下达、评估论证和指导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积极争取省、市对本县扶贫开发项目的支持。4、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5、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监测帮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以守住不发生返贫致贫底线为目标,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监测对象和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体,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着力提升监测帮扶成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县、乡、村、组四级常态化监测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二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坚持“干部排查、农户申报、部门预警”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2022年共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2次,精准锁定了对象,新识别监测对象171户587人,消除风险136户441人。截止2022年11月7日止,全县共有监测对象1382户4639人,其中已消除风险866户3024人,未消除风险516户1615人(脱贫不稳定户117户364人、边缘易致贫户104户32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95户927人)。三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致贫返贫风险类别、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022年全县监测对象户均落实帮扶措施达3项以上。

2、保持政策稳定,着力提升帮扶成效。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筑牢返贫致贫防火墙。一是持续加大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累计制作发放“小额信贷宣传”手册10000余份,做到精准投放、应扶尽扶、应贷尽贷、及时放贷。今年以来,新增放贷农户86户,放贷资金588.1万元。截止2022年11月5日止,全县有贷款农户1801户,放贷资金5978.07万元。

3、把握投资导向,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一是持续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严格执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机制,资金安排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2022年以来,共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2.48亿元,其中衔接资金1.4亿元,其他财政涉农资金1.08亿元,共实施项目106个。年内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1029.96万元,实施产业项目37个,其中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达78.01%,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占比达57.07%。截止2022年11月11日止,已完工65个,正在建设41个,完成资金报账1.56亿元,报账率62.9%。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实施管理合规,资金使用安全,今年以来,共开展项目资金督查检查6次。

4、树立责任导向,强化督查检查。将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延伸监督触角、聚焦重点领域、释放震慑信号等有效措施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专班,定期不定期,突出三个重点深入乡镇、部门开展督查巡查,一是督查各级各部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思想认识,督促克服“收官即收摊”“脱贫即脱责”等消极懈怠思想,做到思想上不滑坡倒退,行动上不迟疑观望;二是督查各乡镇、各部门研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措施及落实情况,督促明确专班专人专责有效推进工作;三是督查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干部学习掌握、贯彻落实政策情况,督促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有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年内,共开展专项督查检查12次,其中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5次;县委、县政府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和问题整改工作专题督导调研1次;县乡村振兴局组织调研督导6次。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纪律问题3件,问责、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1批1人。发现和交办各类问题54个。

5、深入跟踪对接,提升帮扶协作成效。充分发挥与中国农大、省贸促会、云南警官学院及市级定点帮扶单位在长期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作用,珍视与上海市崇明区建立的良性协作关系,不断加强汇报沟通,争取更多支持,提升帮扶层次、丰富协作内涵。2022年,共到位帮扶项目资金3443.4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到位3196万元,实施项目4个,其中南伞镇田坝村生猪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投资1085万元;小落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投资800万元;仁和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投资880万元;忙丙乡茶叶精深加工项目,投资395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资金全部拨付;其他定点帮扶资金到位283.4万元,实施项目2个,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资金全部拨付;累计争取到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共投入社会帮扶资金323.36万元,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强大动力。持续加强驻村帮扶,制定印发《镇康县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共向52个村(社区)选派驻村工作队52支,派驻工作队员149名,其中第一书记(工作队长)52名,实现了过渡期内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工作报告、教育培训、联系服务群众、考核评价、纪律约束”6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股、计划财务股、信贷股、人力资源中心,机构编制数和股室设置数与上年相同,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乡村振兴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470948.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2438.90元,占总收入的94.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8510.04元,占总收入的5.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1566.94元,增长17.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5268.76元,增长30.80%;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53701.82元,下降58.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镇康党政代表团赴北京、上海、昆明汇报对接工作经费5.24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管理费39.39万元,因公殉职家属慰问金3.06万元;但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新冠疫情防控资金6万元,公益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2万元,上海拼多多公司捐赠扶贫物流补贴款7.25万元,临沧市乡村振兴局拨入工作经费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616334.05元。其中:基本支出3430619.09元,占总支出的94.86%;项目支出185714.96元,占总支出的5.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3081.25元,增长14.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5123.08元,增长16.87%;项目支出减少32041.83元,下降14.71%;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单位本年度新增因公殉职家属慰问金3.06万元,镇康党政代表团赴北京、上海、昆明汇报对接差旅费及沪滇资料印制费5.24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管理费39.39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0619.0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123.08万元,增长16.8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6124.42元,占基本支出7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4494.67元,占基本支出的23.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714.9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041.83万元,下降14.7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一是2022年度农行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全年预算数138146.75元,全年执行数138146.75元,全县带动34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户均年增收8000元,持续带动农户增收年限达2年以上。二是项目管理费,全年预算数29690元,全年执行数29690元,通过开展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评估、项目验收、档案管理、公示公告等,保障乡村振兴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疫情防控经费,全年预算数17878.21元,全年执行数17878.21元,通过物资购买、伙食费、燃油费等经费支出,保障疫情防控一个卡点、一个网格值守点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731.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4%。与上年相比增加755104.66元,增长28.2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镇康党政代表团赴北京、上海、昆明汇报对接工作经费5.24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管理费39.39万元,因公殉职家属慰问金3.06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75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751.0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8735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其中: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7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4519.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905.2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97502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4%。其中: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1931024.7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138146.75元,主要用于农行小额贷款贴息支出;2130550事业运行492894.87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1296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其他(类)支出30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其中:2299999其他支出306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其他(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78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3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654.00元,下降4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54.00元,增长121.8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虽然由于疫情原因本年度乡村振兴及脱贫成效考核工作下乡次数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减少,支出减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但是由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镇康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工作范围,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540.63元,比上年增加444833.39元,增长174.6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单位本年度新增因公殉职家属慰问金3.06万元,镇康党政代表团赴北京、上海、昆明汇报对接差旅费及沪滇资料印制费5.24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管理费39.39万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2353473.52元,其中,流动资产2192290.51元,固定资产161183.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759.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450.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镇康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85714.96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85714.96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镇康县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详见公开表1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通过开展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评估、项目验收、档案管理、公示公告等,保障乡村振兴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物资购买、伙食费、燃油费等经费支出,保障疫情防控一个卡点、一个网格值守点正常运转。

2.自评结论。2022年度农行小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评价得分100分,执行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管理费评价得分100分,执行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疫情防控经费评价得分100分,执行率100%,社会公众总体满意度达95%以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结果为“优秀”。

(详见公开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施2022年度农行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38146.75元,带动34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户均年增收8000元,持续带动农户增收年限达2年以上。二是实施项目管理费29690元,通过开展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评估、项目验收、档案管理、公示公告等,保障乡村振兴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实施疫情防控经费17878.21元,通过物资购买、伙食费、燃油费等经费支出,保障疫情防控一个卡点、一个网格值守点正常运转。

2.指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度农行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2022年农行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覆盖全县7乡(镇),贴息受益户34户,按基准利率4.75%的利率标准贴息,带动农户发展产业户均年增收8000元以上,受益农户对小额贷款贴息的满意度达95%以上,评价得分100分,执行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二是项目管理费:2022年内实施产业项目37个,共开展项目资金督查检查次数6次,保障了项目的有效管理和实施年限达2年以上,受益农户满意度达95%以上,评价得分100分,执行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三是疫情防控经费:疫情防控经费共保障一个卡点、一个网格点的运转工作,疫情防控网格点管控人数470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批次达10批次,物资质量达标率100%。干部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评价得分100分。

(详见公开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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