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zk88/2024-00012
发布机构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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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措施,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

2.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统筹工作,指导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4.负责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5.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7.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绿色产品(食品)认证工作。

8.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9.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饲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价,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11.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3.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对全县生物产业和茶产业进行规划、开发、保护和管理。

14.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业农村经济趋势良好。深入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落实促农增收九条措施,推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持续增长。2023年末,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82亿元(较年初市级下达任务数35.61亿元超出0.21亿元),现价增11.1%,可比价增6.8%;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11元,同比增10%,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9321元,工资性收入4595元,转移性收入2298元,财产性收入197元。

2.粮食产量持续增长。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抓实耕地流出复种,完成采购调配农作物种子31781亩83962公斤,恢复种植面积38208.4亩;抓实撂荒耕地调查摸底,涉及“未耕种耕地”图斑3303个面积27696.7亩,经调查不存在撂荒的1525个图斑9370.05亩,具备复耕复种条件115个图斑770.96亩,无法复耕复种的1663个图斑17555.69亩。2023年末,市级下达我县粮食播种面积任务45.9万亩、产量9.2万吨以上。预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6.68万亩、产量9.25万吨,面积完成任务数的101.7%,产量完成任务数的100.5%。

3.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有力。抓实“菜篮子”稳产保供,确保菜篮子产品品类丰富、供应充裕,价格平稳。全县共创建7个村党组织领办肉牛养殖合作社试点,共补栏肉牛663头,完成巨菌草种植2300亩,累计建成“千头村”6个,“百头场”12个,“十头户”1123户。全县预计实现生猪出栏20.6万头、肉牛出栏1.41万头、羊出栏3.55万头、禽出栏186万羽。完成肉类总产1.3万吨,禽蛋产量0.02万吨。开展四须鲃(黄壳鱼)人工繁育、繁殖出鱼苗3.5万余尾;水产养殖面积0.87万亩、水产品产量0.92万吨。

4.高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启动实施镇康县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全产业链发展“茶、糖、菜、畜”等重点产业。全县有茶园面积11.2万亩,产量0.89万吨;2022/2023榨季糖料甘蔗收获面积15.39万亩,甘蔗农业产量50.36万吨,新植糖料蔗5.8万亩;核桃面积72.59万亩,产量3.4万吨;咖啡面积3.2万亩,采收鲜果1.6万吨;坚果面积43万亩,产量3.5万吨;橡胶面积13.82万亩,产量0.35万吨;中药材面积1.74万亩,产量0.52万吨;烤烟移栽面积2万亩,收购烟叶4.5万担。香料烟移栽面积10220亩,收购烟叶3万担;水果种植面积2.95万亩,产量0.38万吨;蔬菜面积3.4万亩,产量3.5万吨。

5.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壮大。实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一是农业企业主体倍增培育。完成农业企业主体登记注册152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5户的160%,累计完成登记注册588户。二是农业龙头企业主体倍增培育。完成农业龙头企业认定5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户的100%,累计完成认定32户。已完成2023年第十八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1户(镇康县众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完成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7个、市级认定9个、县级认定38个。

6.“三品一标”工作成效明显。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推动有机认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完成5家企业有机认证,认证基地面积3万亩,认证产品3个;有1家企业1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认证基地1.13万亩,认证产品1个;完成农业企业登记注册52户,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完成镇康县马鞍山村“一村一品”的监测;完成14个边境村的全省“一村一品”申报,完成南伞镇哈里村等28个村的市级“一村一品”申报;组织申报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28个,完成定性检测样品1280批次,监督抽查定量检测样品250批次,合格率99.9%。

7.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加强。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抓好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农膜回收率8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1%;农药总用量389.9吨,同比2022年393.84吨减3.94吨;化肥利用率达40.9%,从2022年55560吨与今年的55543吨相比减少17吨。农药、化肥使用实现负增长。推进人畜分离、集中建圈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无害化处置率100%。

8.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农村厕所、垃圾和绿化美化一体整治提升,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项目建设。完成2022年下达镇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2000万元。二是农村“厕所革命”。市级下达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任务10座,完工10座,完成100%;下达农村卫生户厕改建任务2500座,完成2500座,完成100%。三是绿美乡村建设。建设绿美村庄90个,其中:省级绿美村庄5个、市级绿美村庄85个。

9.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围绕目标任务,超前考虑谋划项目,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名称和投资主体。一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市级下达我县农业投资任务16亿元,预计完成投资6亿元。二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下达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5200万元,完成任务5200万元。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6.68万亩;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83万亩。

10.科技推广转化延伸。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与营销等培训。完成农业生产技术、高素质农民等培训10900人。全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3.5%,生猪良种覆盖率达96%,渔业良种覆盖率达96.5%,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2%,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4%。

11.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土地确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一是农村土地确权。新补确权发证28户,累计完成确权面积148.99万亩、确权户数37972户。二是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完成审批58户,审批面积8700平方米。三是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完成设施农用地全面核查183宗、161.17亩,疑似三类问题6宗9.045亩,完成市级反馈2019年大棚房图斑再核查10宗、20.47亩。

12.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有力。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核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8名、配备人员7人。办理渔政执法违法案件2起,组织县城周边违法占用耕地排查417宗;参与开展“5·01”南汀河死鱼案件调查,走访群众18人次;首艘编号为“中国渔政53838”执法快艇投入南捧河自然保护区,严厉打击“电、炸、毒”鱼行为;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完成拆解变型拖拉机104台,完成注销191台;检查化肥、农药、农膜及种子等农资经营户126户。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经营户126户,规范农用物资依法经营。

13.党建引领“三农”工作取得新成效

(1)促进党员队伍坚定政治力。一是抓实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紧扣局党总支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实施了整顿工作台账制、整顿措施责任制、整顿任务销号制,形成上下一体的责任链条。目前,局党总支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均已整顿到位、实现整顿目标,转入长期坚持。二是加强思想建设。以开展主题教育为抓手,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三农”工作等12场次,让“三农”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善于担当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形成求真务实抓“三农”的工作导向,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让群众得到真正实惠。三是规范工作运行。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机关股室、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召开党组会议12次,研究党建事项16项、廉政事项11项、意识形态6项、优化营商环境6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96项。

(2)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一是采取党支部自查、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通过综合分析,针对存在工作心中无数及工作悬空不坠底等十种表现,对照“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镇康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等“十大行动”及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的具体任务要求,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谋划、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二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了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树好标杆。三是加强保密工作。抓宣传,强化教育,签订承诺书112份,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实现局保密工作全覆盖、无盲区,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同时,统筹推进共青团、妇联及工会、档案等群团组织工作深入开展。

(3)激发机关党建的生机活力。采取“支部+支部”、“理论+实践”等方式,在生产一线“讲好一堂田间党课、搞好一次志愿服务、培训好一批科技人员,推广一批优质品种”的四个一活动,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成为党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实现党建引领“三农”高质量发展。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服务“三农”250人次,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86件。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严抓监督检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党组领导班子与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54份。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面监督。结合领导班子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要求。年内,党组书记上专题廉政党课2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250人次,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培训6场次、350人次,开展家风教育活动1场次、112人。三是推进机关作风大转变。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让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实现大转变。年内,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三服务”10场次,“一把手”赴县外招商3次,到基层开展宣传宣讲10次,下基层开展大力发展现代化、设施化及高端高品质农业等专题调研6次。四是坚定不移加强党内监督。通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剑川”事件,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12份,撰写心得体会110篇。签订党员领导干部不信邪55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股、科技教育与对外合作交流股、农村改革股、种植业股、畜牧兽医股、人事股。所属单位15个,均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镇康县分校

2.镇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3.镇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4.镇康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5.镇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

6.镇康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7.镇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8.镇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9.镇康县种子管理站

10.镇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1.镇康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12.镇康县植保植检站

13.镇康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14.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15.镇康县农业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未独立核算的15个所属单位纳入本部门统一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5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2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6.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6%;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07万元,占总收入的0.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08.13万元,增长95.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20.89万元,增长96.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增加,主要体现为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复耕复种、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中央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资金、耕地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大豆玉米带状种植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等;其他收入减少12.76万元,下降2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了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澳洲坚果“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咨询服务费、“两区”划定技术服务经费、阳光玫瑰葡萄园基地建设资金等经费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60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29万元,占总支出的17.53%;项目支出10390.97万元,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12.94万元,增长52.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2.44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财政部分拨到单位支付和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部分拨到单位支付及每年调整薪级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等;项目支出增加4030.50万元,增长63.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复耕复种、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9.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2.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6%。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3.9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90.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3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用于: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目标为35.61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11元,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6.14亩,共创建7个村党组织领办肉牛养殖合作社试点,共补栏肉牛663头,完成巨菌草种植2300亩,累计建成“千头村”6个,“百头场”12个,“十头户”1123户。实现生猪出栏18万头、肉牛出栏1.3万头、羊出栏3.5万头、禽出栏180万羽。完成增殖放流25万余尾,高素质农民等培训10900人,新建高标准农田5.1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1万亩),农村卫生户厕改建任务2500座,完成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审批58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7%。与上年相比增加3662.59万元,增长44.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经费、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复耕复种、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中央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资金、耕地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大豆玉米带状种植项目、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费用3万元,其余为涉密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付2018年退耕还草作业设计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17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动物疫病防治、防灾救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复耕复种、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中央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资金、耕地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大豆玉米带状种植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19.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务车车辆使用年限久,零件老化,公务车修理费比上年度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9万元,增长19.02%。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7万元,增长1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2万元,增长20.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辆使用年限久,零件老化,公务车修理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上级部门对重大项目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各部门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重大项目调研、监督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07万元,比上年减少48.27万元,下降34.15%,主要原因是:资金困难,严格控制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1238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3.6万元,固定资产1086.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800.15万元,无形资产76.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4.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984.65平方米,账面原值175.7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35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详见附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12600.27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0390.9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部门履职目标确定了各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对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初步确定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指标、效益指标等。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检查任务目标是否完成,补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保证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落实各项要求,检验经费支出效率和效果,确保按计划目标完成,实现绩效目标任务。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本单位2023年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9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53%。与上年相比增加693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与上年相比增加69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413万元,农业农村局办公楼缺口建设资金支出28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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