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141001000
镇康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出版《镇康县国民经济主要完成情况》月刊,年度《镇康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县乡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各项制度统计工作。加强统计联网直报的监督和完善,认真做以下几项主要工作。一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二是定期编辑出版《镇康县国民经济主要完成情况》月刊,三是做好年度的统计公报,四是出版年度《镇康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2、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认识开展扶贫挂钩工作。
3、牵头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4、认真开展统计法的宣传和执行。
5、强化部门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统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统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万元(本级财力1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45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97.6万元对比减少4.6%,基本持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统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度支出3万元对比增加66.7%,主要原因分析是省统计局加大了贫困监测工作的支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3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4%。与上年对比减少19%,,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度开展农业普查,有普查经费拨入,而2017年只开展工作,没有普查经费拨入。
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与上年对比减少24.60%,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度开展农业普查,有普查经费拨入,而2017年只开展工作,没有普查经费拨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元,支出决算为2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增减。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元,占51.9%;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元,占4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局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业务指导及统计业务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统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55万元,与上年支出200.6万元对比基本持平,(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697937.17元,其中,流动资产271467.17元,固定资产4264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8794.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6120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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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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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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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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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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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97937.17 |
271467.17 |
697937.17 |
405620.00 |
2923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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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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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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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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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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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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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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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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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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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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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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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镇康县统计局绩效评价是根据基本支出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运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本机关单位组织的一个检验过程。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做到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完善其他社会保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如未使用专用名词则写明“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