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统计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356-975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30
统计局2017年门预算公开说明(补充)
作者:镇康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镇康县统计局关于2017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部门预算汇编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镇康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一部分 镇康县统计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职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出版《镇康县国民经济主要完成情况》月刊,年度《镇康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县乡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本部门预算编制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编制原则:

  1.真实可靠原则。预算数据真实准确,程序合理合法。

  2.收支平衡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预算编制方法:

  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1.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按照财政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3.项目预算的编制。项目预算包括:单位日常管理经费中的维修费、防汛费等。

  总体思路:

  依据镇康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镇康县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公文、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和机关其他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组织实施统计部门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承担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统计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协助管理乡(镇)统计站长、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统计制度法规股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负责民间统计调查和涉外调查审批事项;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综合核算股

  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拟订、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开展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工业经济和能耗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开展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逐一跟踪监测制度;按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关固定资产数据;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基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6.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农村住户、城镇居民住户、劳动力抽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群众安全感等调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服务业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建立并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方法;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服务业、新兴产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负责工资统计、就业等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情况

  镇康县统计局行政人员编制12,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室领导职数7名。事业编制4人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统计部门预算编报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2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务总收入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为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153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烤降费、福利费、年终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金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镇康县统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占总支出的8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7万元,占总支出的18%。项目支出是指农业普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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