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文化旅游局)
索引号
zcx/2024-00063
发布机构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1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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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3357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部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承担组织举办县内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工作。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情况、群众文化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全县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辅导员配备。推进“国门文化”建设工作,完成县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文化工作队等馆舍升级改造;建成“国门文化交流中心”“旅游特色商品美食文化推介中心”“民族文化艺术展厅”“读书长廊”“文化活动广场”等功能区;南伞边境“国门友谊广场”、勐捧110边境“国门友谊广场”建成投入使用;建成镇康县“国门书社”白岩分社、南伞口岸国门分社、武警镇康县中队分馆各1个。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和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南伞分站、武警镇康县中队开展了“国门文化”警地联创联建、警民共建边地文化活动,建设“警民文化空间”2个。二是开展了“边美镇康.开放新城”镇康县2022年网络春节联欢晚会、情暖端午—“说出你的爱·诵读祖国”全民阅读活动、“国门文化边关行--文化进警营”演出、“喜迎党的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临沧市诗歌吟诵大赛、镇康县“喜迎党的二十大,奋进新征程”歌咏比赛、“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文艺演出等系列线上线下群众文化活动65场次。三是组织举办“红色文艺轻骑兵”“书香战疫”文化志愿者送文化下乡、“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群众文艺演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群众文艺演出线上展播、“我们的中国梦·七彩云南(镇康)情——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等各类文化惠民演出活动34场次。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稳步提升。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目前,评估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并通过县、市、省三级文化部门审核。

3、旅游工作稳步提升。完成编制《绿美景区规划》材料收集、整理、汇编工作,本次规划,梳理项目31个;2022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95%。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022年新增2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分别为镇康县南伞河畔公园、镇康县小落水AAA景区。目前共有3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镇康县刺树丫口景区、镇康县南伞河畔公园、镇康县小落水景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镇康县凤尾镇小落水村被公布为临沧市第二批乡村旅游品牌村。

4、文物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凤尾天仙洞遗址》《羊槽文化遗址》《刷布厂土司墓》和县级文保单位《勐撒旧成佛寺》安全防护措施和完善标牌标识施工,投入保护资金9万元,排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对可移动文物日常管护,对民间传流的信息做到了解跟踪,始终做到工作与大局的整体运营相互融入,也体现出文物保护的整体有序。

5、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严格执行。2022年度检查歌舞厅623户次、网吧74户次、音像制品96户次、印刷业42户次、出版物48户次、其它摊点12560户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26盘、非法出版物202册,一年来联合共检查13848次,出动车辆380多次。对全县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缴各类暴力恐怖、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对出版物市场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合格、场所内是否有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了各项检查;积极配合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深入开展2022年度“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艺术股)、旅游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审批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文化馆

2、图书馆

3、民族文化工作队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4217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4090.88元,占总收入的95.7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8082.78元,占总收入的4.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54246.56元,增长3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34412.14元,增长29.74%,2022年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疫情防控资金、组团赴福建、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工作经费、文物保护经费、市级补助村级文化辅导员经费等收入,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19834.42元,增长231.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民族文化工作队经费收入,故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25928.92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612.70元,占总支出的73.16%;项目支出2879316.22元,占总支出的26.8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4122.23元,增长13.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5806.36元,增长9.58%;项目支出增加588315.87元,增长25.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出、疫情防控资金支出、组团赴福建、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工作经费支出、文物保护经费支出、市级补助村级文化辅导员经费支出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661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07710.63元,占基本支出的94.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8902.07元,占基本支出的5.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9316.2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8315.87元,增长25.6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12200元,对龙山公寓A区网格、刺树丫口边境执勤卡点进行疫情防控管理,进一步做好边境一线地区疫情防控,增加疫情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保障我单位负责边境一线执勤卡点、网格执勤点及其他疫情防控应急经费支出;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经费支出1010000元,主要建设中山河水库、公主亭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旅游质量;文物保护经费支出90000元,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及防护栏安装,确保文物点无安全隐患;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经费支出200000元,保障“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网络通畅、安全;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76356.17元,主要开展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及开展公共文化活动、送戏下乡活动、基层文化辅导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786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2%。与上年相比增加986651.05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2022年增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文物保护经费、组团赴福建、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工作经费、2022年市级补助村级文化辅导员经费、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809221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56255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保险。

3.卫生健康(210类)支出61310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4.农林水(213类)支出10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中山河、公主亭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除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卫生健康(210类)支出、农林水(213类)支出,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00元,支出决算为40877.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589.15元,占总支出决算9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00元,支出决算为40877.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589.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5元,下降0.00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19.65元,下降6.98%,主要原因疫情防控期间单位职工出差、下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18元,增长599.57%,主要原因是开展了执法交叉检查工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基本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文化活动、戏曲进乡村、执法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叉执法检查、旅游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530.37元,比上年减少173220.58元,下降31.68%,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逐年降低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4594230.33元,其中,流动资产6492509.45元,固定资产5575892.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40700元,无形资产285128.3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0940.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2002.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0725928.92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892073.89元,共1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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