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zkx_yjglj/2025-00004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7-01
镇康南伞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6·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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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日20时19分,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在镇康县南伞镇红岩村刷布厂组官房坝沥青站,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2024年6月2日,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施金龙任组长,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医院、南伞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镇康南伞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6·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一、事故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5月20日--5月24日,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对镇康南伞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6·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赵XX,男,汉族,身份证号:533XXXXXXXXXX57,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建议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评估核查情况:2024年10月10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做对赵XX处罚款人民币48000元(肆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镇)应急罚〔2024〕5-1号,2025年4月18日,赵XX未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诉讼,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下发《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镇)应急执行事先催告〔2024〕1-1号,如在2025年7月仍未缴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依法向镇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评估核查意见:2024年10月10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做对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镇)应急罚〔2024〕5号,2025年4月18日,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未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诉讼,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下发《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镇)应急执行事先催告〔2024〕1号,如在2025年7月仍未缴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依法向镇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有关政府部门处理建议

处理意见:由镇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南伞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评估核查情况:2025年1月15日,镇康县安委办主任杨泽云同志对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南伞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主要针对通报事故调查认定的主体责任履行缺失问题,要求被约谈单位对照调查报告逐项剖析管理漏洞,责令整改。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完全接受调查结论,承诺立即开展系统性整改,县安委办将持续跟踪长效措施落地,开展好整改“回头看”工作。

(四)其他处理意见

云南通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是此次维修作业的业主方,针对该单位在此次事故中暴露出未按规定对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对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问题。建议由镇康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评估核查情况:镇康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云南通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合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二是在信誉考核方面将其资质降为B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这一处罚措施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企业从根本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从制度建设方面、人员培训、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方面督促整改落实,现该公司已按照镇康县交通运输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要求

1.压实建筑工程与机械租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辖区内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全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行业的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行业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有关政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按职责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和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认真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在今后作业过程中,安排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录用新员工时认真审核,不得录用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员工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购买社会保险。

(二)评估核查情况

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自建房、消防安全等工作重点,采取企业自查、乡(镇)全覆盖检查、县级重点抽查检查的方式,聚焦“两会”、节庆假日、汛期到来前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组织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各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知识手册》,开展落实“六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共发出安全生产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收到整改回复通知书18份,整改率达10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2个项目,申报镇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工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

2.南伞镇人民政府:南伞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坚持逢会必讲安全生产。2024年以来召开专题会议2次,要求全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组织职能部门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聚焦建筑施工等领域,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2025年累计开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企业、场所1542家,排查隐患463处,完成整改387处,整改率达84%。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南伞镇与辖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事故发生后,该单位由于自身经济等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评估核查结论意见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督查评估组认为,镇康县人民政府重视镇康南伞镇康县南伞宏丰机械租赁部“6·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的结案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及部门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的整改落实。通过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镇康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有效防止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达到了用事故教训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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