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5年,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政办发〔2015〕169号)文件,对镇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做了调整:
1、职责调整
划出的职责: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监管职责划入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承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2、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地方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康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安全标准化考评认定和推进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负责组织和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培训;依法进行相关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镇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情况
镇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6个机构即: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镇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矿山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管理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负责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镇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10月挂牌成立,财务有政府统一处理,2005年1月开始从政府账户分离出来单设账户,独立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于工作职责有所调整,2011年新增了3个股室:应急救援办公室(镇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为载体,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进一步持续好转。为此,我们将突出“四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账、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
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季度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重点防范。重点放在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监管,积极争取主动,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加强学习,狠抓违章治理,增强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2017年底实有在职在编11人(公务员10人,工勤人员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大学生志愿者1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3人;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12,3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2,373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2,373元,其中:本年收入1,712,373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2,373元(本级财力1,712,373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2,373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12,373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373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50601款”支出,主要反映工资性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大学生志愿者补助、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及公务员考核奖励);“2150602款”支出,主要反映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支出等。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2,37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78,380元,占基本支出的86.3%;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63,720元,基本支出的3.7%;大学生志愿者补助6000元,基本支出的0.4%;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5,473元,占基本支出的4.4%;各乡镇村委员会安全管理员工资88,800元,占基本支出的5.2%。与上年对比总体增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上调及增加了村委员会安全管理局工资。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12,373元,与上年1,547,405元相比增加164,968元,上升9.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78,380元,与去年1,091,812元相比增加386,568元,上升26.1%;大学生志愿者补助6,000元与去年4800相比增加1200元,上升20%;增加了各乡镇村委员会安全管理员工资88,800元,上升100%;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5,473元,与上年65,000元相比增加10,473元,上升13.9%;减少了项目支出322,000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是执行2017年下半年调整规范后新的津补贴标准;
(二)大学生志愿者补助有所上调;
(三)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增加了各村委会安全管理员;
(四)因罚没收入不在返还单位,所以减少了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5,000元,会议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0,000元,烤降费及福利费473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