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在预算中反映,镇康政协全年收支已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协镇康县委员会职能参照“三定”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政治协商。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方针、重大政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专题协商。
2、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县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3、参政议政。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向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4、承办县委及市政协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政协镇康县委员会2015年度机构数1个,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实有情况
1、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镇康政协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6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离休1人,退休14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2、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45894.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4589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794.00元,占总支出的79.60%,项目支出1029100.00元,占总支出的20.4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主要列“201类02款”支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4016794.00元,占总支出的79.60%,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533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08%;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36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8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补助)1209319.00元,占基本支出的30.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正常工作运转安排的项目支出1029100.00元,占总支出的20.40%,其中:
1、政协委员履职经费2235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149名县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职能、开展各项活动;
2、公务员优秀奖5600.00元,主要用于奖励年度优秀公务员;
3、常委活动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政协常委开展活动的所需工作经费;
4、五委一室工作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内设的五个工作委员会及一个办公室开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
5、乡(镇)委组长培训费1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委组长的政协基本知识及更新知识的培训;
6、会前调查及委员提案调研督查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会前调查及委员提案调研督查的所需工作经费;
7、处级领导经费150000元(5*30000),主要用于处级领导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8、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经费45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所需经费。
附表:
政协镇康县委员会财务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