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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2-11-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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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镇康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优抚政策动真格。一是做好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核查工作,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精准把握清查政策,实现了“应查尽查、科学规范、信息完备”。二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兑现各类帮扶解困资金。

2.全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用强力的组织保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一是镇康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创建我县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面准确采集并动态更新退役军人基础信息数据,逐人建档立卡,建立沟通交流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疑难问题化解制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平台使用管理和信息更新制度、舆情信息上报制度、资源共享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约束力,提高执行力。二是紧扣“硬件有标杆,软件有特色”定位,重点抓实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场所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运行保障、基础业务开展、权益维护、拥军崇军氛围等工作,并将习近平总书记阅兵、视察部队和接见退役军人代表以及10大英模相关图片上墙。三是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让退役军人在社会组织发挥自己的价值。四是认真开展好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将困难退役军人进行一对一分配到干部职工,专题研讨统一安排帮扶工作,要求做到先行走访,实地考察、后续跟进、电话追踪、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直至帮扶对象摆脱困难。

3.抓实抓细新形势下的双拥共建工作。一是开展“春节”“八一”慰问活动。二是高度重视涉军信访工作,通畅信访渠道,严格依法接访,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聚焦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攻克信访积案,分析研判我县退役军人信访群体的情况,有效化解群访难题,目前全县信访形势整体稳定,未发生赴省赴京上访现象。

4.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大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2021年接收退役士兵已全部完成落户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各项保险的对接工作。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都已安置上岗。二是完成2021年退役士兵高职扩招报名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场招聘会1场次。三是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收尾工作。我县部分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已全部办结。四是开展送喜报上门活动,年初以来已为1名二等功、5名三等功、17名四有优秀士兵受奖军人上门送喜报,有效激发了镇康县更多优秀青年树立参军报国的雄心壮志。

5.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扎实推进镇康县荣誉军人修养院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2019年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总占地10616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个。计划总投资3104.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490万元,地方配套 1614.96 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490 万元已到位。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二是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护。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要求,筹措20万元资金,对两座烈士陵园进行修缮。三是加大退役军人服务领域“十四五”项目设施的挖掘、储备、编制、上报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共编报项目7个,完成前期可研2个。四是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切实加强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管理,有效控制鼠密度,预防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营造卫生整洁、干净文明、健康宜居、舒适舒服的环境,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开展了除“四害”重点工作,坚持每周1次对局办公场所、网格责任区、绿化带等重点区域垃圾、卫生死角进行清扫。

6.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促本职。一是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全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学,做到必学科目全覆盖,延伸解读有深度、精神要义入心入脑。三是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要求,坚持学习教育不放松,聚焦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扎实做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通过原原本本学、集中研讨学,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截至目前,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7次,专题读书班1次,专题党课2次,“三会一课”11次 ,“主题党日”5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在疫情防控57号执勤点组织干部、民兵集中学习 5 次。四是在抓好集中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局党组不断丰富学习教育形式,通过讲专题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积极开展了“学党史 祭英烈”祭扫活动,组织在南伞的军休干部、退休干部与局机关党支部党员一同开展了“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推动党员干部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每天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网上百年党史答题,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学习平台督促党员、干部扎实开展自学,带着问题学,在干中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使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中国共产党历史。五是从严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学习活动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云南省委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精神、统筹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乡(镇)调查研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梳理制定了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规范,统一了工作台账,制定了“民生实事计划”和“为民办事清单”。积极协调省基金会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年初以来联合省退役军人基金会帮扶困难退役军人25人,支出帮扶资金9万余元,为困难退役军人和一线卡点提供口罩5000个。“七一”期间走访慰问烈士遗属33人,支出慰问金1.65万元。走访军休干部7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3500元。

7.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为重要抓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明责任主体,明确责任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二是突出抓好警示教育。以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过大会小会讲纪律,时时处处谈纪律,工作生活守纪律,确保了廉洁从政。三是认真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并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和各股室按照方案做好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8.压实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一是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全力查找漏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零报告制度,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二是加强网格责任区管理,指定一名干部作为网格员,每天安排两名干部职工对网格责任区进行值班值守,同时协助网格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网格区域内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9.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一是着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纳入党建重要议事日程,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等方面,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二是强化民族宗教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系列讲话精神学深悟透,把握实质。把民族宗教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和业务工作中,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打造思想政治过硬退役军人工作者队伍。三是选树典型,营造浓厚的尊崇氛围。做好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年初以来结合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工作推荐省、市两级最美退役军人各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9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93万元,占总收入的81%,比上年同期减63.1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收入为1490.00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62.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其他收入264.16万元,占总收入的19%,比上年同期增60.95%,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新增镇康县政府办拨春节慰问金73.64万元、镇康县财政局国库拨入修缮凤尾革命烈士陵园、彭木山烈士陵园资金2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56万元,占总支出的32.51%,比上年同期增35.0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春节慰问金67.79万元、八一慰问金31.98万元、上年结转医疗救助66万元支出;项目支出1175.99万元,占总支出的67.49%,比上年同期减2.8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6.55万元。与上年同期367.86万元相比增35.07%,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调入1人、镇康县凤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调入1人,相关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等增加,本年增加春节慰问金67.79万元、八一慰问金31.98万元、上年结转医疗救助66万元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03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1.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发放医疗救助、慰问金等日常公用经费30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1175.99万元。与上年同期1210.68万元相比减2.8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4%。与上年同期1475.44万元相比减2.8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40.2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54.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抚恤金;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85.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92.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453.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人员补助;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8.2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08.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干部工资;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培训补助支出;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1.9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帮助;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5.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役士兵保险接续;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129.75万元,用于支付荣誉军人休养院工程款、设计费、造价咨询;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236.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员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51.20%。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减少,接待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1.87万元相比减少0.38万元,下降20.32%。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1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减少;上级部门本年未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接待减少,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占100%,与上年同期1.79万元相比减少0.29万元,下降16.76%,主要原因分析: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同期0.09万元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部门本年未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接待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驻守边境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和边境各疫情防控卡点进行慰问、到上级部门和乡镇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5万元,与上年同期22.12万元相比减少1.17万元,减少5.2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办公设备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0.12万元,固定资产30.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0.6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37.4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增加130.60万元,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0.83

340.12

30.11


18.08


12.03


140.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175.99万元,共1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855.10万元,支出1153.90万元,支出率134.94%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本部门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301111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样表.xls

  
附件【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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