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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水务局  作者:  时间:2022-11-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1.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按照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好水利各项工作,继续深入研究上级水利部门政策导向,准确把握资金动态,稳步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和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建设。

1.稳步推进帮东河水库、南伞河道治理项目、中山河至河外连通工程建设。

2.积极推进田头寨水库、茶山脚水库、轩干河勐捧老街子至勐堆大岔河段、南捧河班海至凤尾关岔段、勐堆河、河外连通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界河二期(红石头河、板桥河)、南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

3.抓紧抓实水务常规工作(防汛抗旱、河长制、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镇康县水务局,单位级别为正科级。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水资源股(水政法规股、镇康县节水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实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93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0.04万元,占总收入的35.1%,比上年1767.05万元同期相比减21.90%,主要原因分析:因疫情等原因,除保障正常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外,无法保障财政拨款收入全面核算,导致本年收入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无需作原因分析;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无需作原因分析;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无需作原因分析;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无需作原因分析;其他收入2,552.09万元,占总收入的64.90%,比上年245.88万元同期相比增937.9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财政其他资金收入有所增长,调整部分项目资金收入用于保障项目运转,导致本年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306.2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29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8万元,占总支出的10.49%,比上年656.02万元同期相比减0.62%,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公用经费相应压缩,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0.62%;项目支出5,633.60万元,占总支出的89.51%,比上年16873..55万元同期相比减66.6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争取的项目资金减少,主要是帮东河水库项目划出工程独立核算后。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动,无需作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08万元。与上年同期656.02万元相比增0.62%,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国家政策性增资和经费保障增加,导致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0.14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33.60万元。与上年同期16873.55万元相比减66.61%,主要原因分析:因实施项目已接近完工阶段,无新的项目资金注入,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5,63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433.2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3200.40万元),年末项目资金结转4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45.87万元,具体是:

    1.2100410 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6.9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6.93万元);

    2.2110402 款项农村环境保护支出93.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3.73万元);

    3.2110799 款项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2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59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1.66万元);

    4.2130304 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97.7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97.78万元);

    5.2130305 款项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24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19.44万元,其他资金支出527.94万元);

    6.2130306 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0.00万元(财政拨款资金支出10.00万元);

    7.2130308 水利前期工作支出51.29万元(其他资金支出51.29万元);

    8.2130310 款项水土保持支出46.8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6.84万元);

    9.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6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61万元);

    10.2130314 款项防汛支出45.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5.46万元);

    11.2130315 款项抗旱支出51.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1.00万元);

    12.2130316 款项农村水利支出183.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1.5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61.64万元);

    13.2130335 款项农村人畜饮水支出26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9.0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32.28万元);

14.2130399 款项其他水利支出4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1.0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61万元);

15.2130504 款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3.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3.00万元);

16.2299999 款项其他支出2296.2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296.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36%。与上年同期7372.35万元相比减58.72%,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上级补助收入比去年减少,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偏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5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保障配套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配套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0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库污染源治理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85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及经费保障支出211.2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1719.4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10万元,水利支付监督人员工资及经费保障支出146.54万元,2017年、2018年水土保持项目支出46.84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61万元,防汛项目支付45.46万元,抗旱项目支出51.00万元,农村水利支出21.50万元,水利技术推广人员工资及经费167.49万元,农村饮水支出229.0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1.0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饮水支出15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3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4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历年预算“三公”经费数据偏大,导致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9.12万元相比减少7.87万元,下降86.31%。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8万元,下降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73.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上年抗旱应急用油和抗旱洒水车年久失修,修理费增大,而本年此项费用减少,加之严格控制接待事项,公务接待费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占91.55%,与上年同期8.72万元相比减少7.58万元,下降86.31%,主要原因分析:因上年抗旱应急用油偏大、抗旱洒水车年久失修,修理费增大,而本年此项费用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8.45%,与上年同期0.39万元相比减少.029万元,下降73.26%,主要原因分析:因严格控制接待事项,公务接待费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防汛、抗旱、河长制、河道采砂、农村饮水、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水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6万元,与上年同期44.46万元相比减少4.2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退休及压缩公用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务局各项水利工作开展保障支出(其中:办公费3.88万元、印刷费0.93万元、水费1.07万元、电费1.64万元、邮电费1.97万元、差旅费8.23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6.84万元、委托业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862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01.6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3752.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572.2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5999.7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7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394.2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5315.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5293.1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5.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8627.85

16301.61

43752.86

193.38

32.98


43526.50


28572.26

1.1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需进行占比支出计算。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按照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好水利各项工作,继续深入研究上级水利部门政策导向,准确把握资金动态,稳步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和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建设。

本年度完成本单位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完成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业务活动费用、往来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净资产等核算工作,完整反映本单位政府部门收支工作。稳步推进帮东河水库、南伞河道治理项目、中山河至河外连通工程建设。推进田头寨水库、茶山脚水库前期工作、轩干河勐捧老街子至勐堆大岔河段、南捧河班海至凤尾关岔段、勐堆河、河外连通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施工建设,完成界河二期(红石头河、板桥河)、南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抓紧抓实水务常规工作(防汛抗旱、河长制、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取得实际性成效。

本年度完成本单位各预算科目核算工作,完成人员44人工资、运行经费收支管理,14类项目结转、收入6339.55万元核算,完成人员工资及运行经费及项目6293.68万元支出核算,重点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6.93万元,农村环境保护支出93.73万元,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23.25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97.7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247.38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51.29万元,水土保持支出46.84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61万元,防汛支出45.46万元,抗旱支出51.00万元,农村水利支出183.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1.5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61.64万元),农村人畜饮水支出261.2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5.6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3.00万元,其他支出2296.27万元16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6万元,人均保障支出0.92万元,完成往来款核算、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核算及净资产的核算工作,完整反映本单位预算收支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只反映水务局本年政府采购支出,不包括政府采购系统反映的帮东河水库建设项目采购的17.71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3201111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1040825527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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