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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支出

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项目,全年收到普法宣传项目资金总额15万元,实际支付14.78万元,计划用于开展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营造人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社会氛围。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认真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年计划开展普法宣传150余场(次),结合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普法工作,提升全县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加强人民群众守法、懂法以及用法意识;制作普法宣传作品2部,“八五”普法中期检查汇报作品1部,图文并茂展示我县“八五”普法工作成效,认真做好普法中期迎检工作;加快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争取在年内建设完成。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在项目管理上制定有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以落实,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各自工作职能项目的申报与跟进,办公室配合好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与收支使用,同时协助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调整配置财政资金,盘活部门各个项目,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绩效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普法宣传项目,评价范围包括绩效管理全过程,绩效目标设定、实施到事后评价全过程。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部门绩效评价遵循真实、全面、客观原则,实事求是对部门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认真研读评价体系与标准,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更好地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先是制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跟进调整,在时候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估项目开展与预期绩效是否相符,找出发生偏离的原因并对项目进行细化研究及时纠正解决,保障部门各个项目都能按照绩效目标完成任务。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认真开展评价,我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其中预算执行资金支付缓慢扣除1分,但综合评价等级结果为优。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值,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已顺利实施,各项绩效目标都得以实现,全年开始普法宣传152场次,圆满完成了年初150场次目标任务值,发放表宣传资料20000余份,提升了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且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结合2022年度我县普法工作实际,申请了普法宣传项目,经过县级财政研究同意给予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保障,同时配套上级资金支持普法宣传工作。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工作紧跟县级推进,全年工作开展顺利,资金保障充足,各项项目目标均得以实现。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按照事先设定绩效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普法宣传15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根据普法宣传项目效益指标设定,我局2022年度目标是通过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科学设立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强。二是取长补短,完善指标考核综合体系。根据往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认真分析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从指标设置、日常考核等环节逐项深入讨论,找症结,补短板,压实责任。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督。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缓慢、实现难度大的绩效目标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该项目在绩效管理上暂未发现问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镇康县司法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10.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普法宣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件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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