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您店铺的招牌用字不规范,请配合做好整改”。近来,这一幕时常在镇康县城的大街小巷上演,执法人员使用普通话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无障碍交流,引导商铺规范广告招牌用字,文明的语言沟通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规范语言文字,有利于促进文明执法、彰显城市文明新风尚,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来讲意义重大”。镇康县政协委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杨泽云说。
近年来,随着镇康县城的快速发展,城区大量外来人口聚集,外来企业、商户数量持续增加,来自各地的群众方言不同、文化素质存在差异,因语言沟通不畅而造成的沟通难、执法难问题时有发生,街头广告招牌用字不规范的等现象影响文明城市形象,给城市管理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文明执法,从规范语言文字开始。今年以来,镇康县政协以深入开展“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协商活动为抓手,积极引导县政协委员立足职能职责,发挥自身优势,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运用水平,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于是,在县政协委员杨泽云的带动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在大小会议、执法活动、公务交流等场合使用普通话、推广规范字。
实际工作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执法工作特点,在日常执法服务及外出巡逻执法过程中积极推行文明用语和规范文字,在便民服务窗口设置“请讲普通话 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把规范语言文字融入到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之中,切实展示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今后我将以开展“双推”协商活动为契机,持续在部门内组织开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用语规范要求,大力营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助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县政协委员杨泽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