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县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凤尾镇芦子园矿区一号洞开黑诊所,接到举报后,县卫生监督所于当日下午在凤尾镇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谷建军、卫生院院长杨家超两位同志的陪同下火速赶到芦子园村一号洞对这家诊所进行调查,通过查实这家诊所属非法诊所,行医人名叫李玉直,四川南部县人,2007年6月25日经朋友介绍后到芦子园村矿区开诊所。经检查他没有任何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仅凭自己持有一个乡村医生资格证就来此地开诊所。诊所内摆放的药品大多数是单批号(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过期药品,这些药物一旦使用会造成严重后果。工作人员当场填发处法通知书并没收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告知当事人可在十五天内到县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在此,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让那些黑诊所无处藏身。
凤尾镇 谷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