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问题描述: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督察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还不够深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不够牢固,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二、整改责任单位: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具体整改措施:
(一)“第一议题”制度驱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组织开展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坚持以理论为先导,以制度带行动,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选题内容,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为引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教育培训业务推动。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主体班次教学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以培训学习促业务提升,全面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四)对外宣传氛围联动。持续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的宣传报道,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广播电视、街天宣传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报道,加深群众对生态环保知识的了解,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及自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的能力,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
1.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学习及工作部署共计8次。
2.制定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选题内容。
3.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次。
4.镇康县第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
5.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专题研讨班(共2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
6.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
7.组织开展第一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8.在县内各级媒体账号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信息,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38-1)。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中共镇康县委宣传部提出,联系电话:0883-6630140,电子邮箱:zkxll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