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镇康县已完成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及自验工作,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和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1.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饮 用水水源安全隐患较多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自查自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