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问题描述
思想认识不深刻。督查报告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云南省的殷殷嘱托领悟不深入,贯彻不彻底,在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编号38-2)
二、整改责任单位: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具体整改措施
(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首议题”制度,坚持以理论为先导,以制度带行动,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县委常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工作部署,分析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之路,努力推动“边美镇康·开放新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通过“送出去”培训、在县级培训班开展专题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力度,增强全县各级干部环保意识和工作能力。2023年以来,在县级主体班次中开展专题学习,在镇康县科级领导干部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专题研讨班上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为题的专题辅导,共818人参训。在镇康县第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把《碳达峰碳中和干部读本》作为早读内容进行学习,并开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题的专题辅导,共30人参训。把《生态环境保护案例教学:临沧市沧源县金江水泥公司长期违法“任性”开采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层层“放水”》纳入镇康县第一、二期“税务铁军”培训班次开展学习,共35人参训。推荐全县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参加“碳达峰碳中和专题研讨班”“云南农村干部培训基地·乡村‘生态振兴’专题培训班”等和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的专题培训,选派镇康县勐捧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王吉李到云南农村干部培训基地参加“云南农村干部培训基地.乡村‘生态振兴’专题培训班”,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周燕、确权登记局局长李鑫到复旦大学参加“复旦大学·临沧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耕地保护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镇康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徐海到省委党校参加碳达峰碳中和专题研讨班,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杨武彬、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县绿美办副主任李静到复旦大学参加“复旦大学·临沧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碳达峰、碳中和、绿美、新能源专题研讨班”,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张霞到云南工业干部培训基地参加“云南工业干部培训基地·推动生物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镇康县委常委、副县长奚正林参加“水旱灾害风险管理与水资源刚性约束网上专题班”,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南伞镇党委书记黎旭到清华大学参加“清华大学·临沧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城市更新改造与宜居城市建设专题研修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帮助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环保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分值调整到与省、市级同步水平,把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等内容纳入镇康县2023年度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筑牢全县各部门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
1.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学习及工作部署共计8次。
2.镇康县第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
3.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专题研讨班(共2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
4.镇康县第一、二期“税务铁军”培训班次专题学习。
5.选派各部门单位干部参加各类专题班次学习。
6.把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等内容纳入镇康县2023年度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综合考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