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政发〔2023〕18号
各村委会、乡级各办、服务中心、所:
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乡(镇)法定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3〕61号)文件精神,勐堆乡按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各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对应责任,形成《勐堆乡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的有机衔接,经勐堆乡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经梳理,勐堆乡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计22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145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给付类8项;行政检查类10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确认类3项;其他行政职权类43项。
附件:勐堆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勐堆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