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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01-30 15:33 点击率: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马 惠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4)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段子能

镇国环用[2017]184号文件,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12)2592号

镇康县南伞镇新农贸市场7幢5号1-2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29.59㎡,建筑面积64.91㎡

马惠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