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沙文良、沙凯乐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9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字建芬 | 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08)0785号、镇房南伞字第0984号 | 镇康新县城文明新村A组团十单元501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住宅 | 建筑面积143.4㎡ | 沙文良、沙凯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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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