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张丽、张宝、张玉洁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周小香(曾用名杨小香) | 镇国用(97)字第104号、镇房权证南字第(2002)0127号 | 镇康县南伞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住宅 | 土地分摊面积:230.45㎡,建筑面积230㎡ | 张丽、张宝、张玉洁 | 证书登记权利人杨小香 |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