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简化健康证办证程序,提高办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避免办证群众“来回跑”,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健康证办理业务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交到县人民医院开展,真正实现健康证的办理从体检到办证“一条龙”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康证办理业务工作自2024年4月15日开始正式由县人民医院承担。
二、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加强对接联系,做好业务交接和指导工作。
三、未完成移交前,健康证业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办理。
四、请各乡(镇)卫生院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工作;请卫生监督所对接市场监管局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告知工作。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