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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镇康县赋予南伞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实施行政区域划分清单》《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来源:镇康县 作者: 时间:2024-07-25 22:01 点击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乡(镇)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安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镇康县赋予南伞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实施行政区域划分清单》《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予以印发。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动态调整清单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公布权责清单,对已公布权责清单存在问题要立行立改,务必整改到位。

二、各乡(镇)要把乡(镇)有限的资源配置好,及时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县司法局、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实操有关培训,调整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保持行政执法队伍稳定,保障基层执法工作有人承接、有能力承接。

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和动态指导,落实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的要求,涉及动态调整事项的县级主管部门,要及时按程序签订、公布赋权事项委托协议。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于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更新公布工作。


附件:1.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2.镇康县赋予南伞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实施行政区域划分清单

    3.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