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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07-29 17:51 点击率: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李江翠 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19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李学能(已故)

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08)1125号

镇康县新县城金源小区桂苑5幢40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住宅

土地分摊:26.50㎡/房屋建筑面积:126.49㎡

李江翠

该宗不动产原权利人为李学能(已故)、李江翠共同共有,因李学能已故,其所占份额50%由配偶李江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