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李江翠 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19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学能(已故) | 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08)1125号 | 镇康县新县城金源小区桂苑5幢401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住宅 | 土地分摊:26.50㎡/房屋建筑面积:126.49㎡ | 李江翠 | 该宗不动产原权利人为李学能(已故)、李江翠共同共有,因李学能已故,其所占份额50%由配偶李江翠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