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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09-12 15:57 点击率:

杨成海 持有坐落位于 镇康县木场乡木场村委会 ,证书号为:镇国用(2004)第0210号土地证书,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导致该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示遗失。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1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83-6632232

序号

权利人

用途

权利

性质

证书号

面积(㎡)

地址

1

杨成海

综合用地

出让

镇国用(2004)第0210号

土地使用面积:148.20㎡

镇康县木场乡木场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