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33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 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部令 2021 年第 5 号) |
134 | 对埋压、 圈 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35 | 对占用、堵塞 、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36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 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137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 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 防条例》 |
138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 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39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 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40 | 对擅自拆除、移动 、封闭 、挪用或者损 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41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照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
142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43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44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45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46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47 | 对渡口经营人未在渡口设置停靠、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等安全设施或者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
148 | 对渡口经营人未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
149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150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151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152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53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154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155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56 | 古茶树监督管理检查 | 行政检查 | 《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 |
157 | 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检查 | 行政检查 | 《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 |
158 | 乡村清洁检查 | 行政检查 | 《临沧市城乡清洁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