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行〔2015〕102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2026年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行发〔2024〕19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镇康县财政局就镇康县本级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入围选取)公开招标。
此次确定的会议定点饭店将作为2025-2026年镇康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使用,同时也作为财政部门核拨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的首要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KXCZJ202401
二、项目名称:镇康县2025-2026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资格。
三、招标内容:
(一)招标内容:确定镇康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资格。
(二)招标范围:营业地点在镇康县南伞镇主城区内的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专业会议场所等。
(三)协议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纳入2023-2024年会议定点场所的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专业会议场所等不再以续约的方式确定,需参与2025-2026年会议定点场所公开投标。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提供一定规模会议所需的住宿和就餐条件,或同时具备提供住宿、就餐及会议场所等综合服务能力。
(二)同意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所经营宾馆、酒店或专业会议场所的全部房间以低于对外提供的最优惠价格且不高于本地党政机关会议和培训费标准的价格提供党政机关作为定点会议场所使用(注: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本地党政机关会议和培训费标准的价格)。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服务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所需报送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提供餐饮服务的应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两份,每份复印件要加盖投标人红印公章。
(四)填报《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报送表》并加盖投标人红印公章。
六、公告截止时间及投标资料报送地址: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投标资料报送地址:镇康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行政政法股
七、公告发布事宜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镇康县财政局将在镇康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人无法参与竞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镇康县财政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康县财政局
地 址:镇康县财政局(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32号)
联系人:杨运怡
联系电话:0883-663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