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有升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9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翠英、王靖然(已故) | 云(2017)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377号 | 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金源小区桃苑10幢101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经济适用房房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103.96㎡/21.81㎡ | 王有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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