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镇康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镇康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注销后,由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12月12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镇康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举办单位: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 李建朝 联系电话:0883--663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