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办发〔2023〕12号)和《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勐堆乡和军赛民族乡2个乡(镇)婚姻登记点的批复》(镇政复〔2024〕212号),针对年登记量少于200对且场地设置不规范、人员配备不到位、设施设备不齐全的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勐堆乡和军赛民族乡2个乡(镇)婚姻登记点,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涉及冷静期未满1个月的离婚登记事项移交县婚姻登记中心承接办理,同时做好业务移交和群众解释等工作。
二、撤销后,勐堆乡和军赛民族乡辖区所有居民的婚姻登记事务均可以在县婚姻登记中心或木场乡婚姻登记处、忙丙乡婚姻登记处、勐捧镇婚姻登记处办理。
三、业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县婚姻登记中心: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民政窗口;联系号码,0883—6632924。
(二)木场乡婚姻登记处:镇康县木场乡党群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883—3060560。
(三)忙丙乡婚姻登记处:镇康县忙丙乡忙丙街子便民服务中心。
(四)勐捧镇婚姻登记处:镇康县勐捧镇党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