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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关于冲减201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部分资金的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1-28 10:26 点击率:

  镇康县201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完成投资492.201万元,其中:硬件建设33.97万元,软件建设24.9万元,设计费25.23万元,监理费10.9万元,建设管理费5.05万元,群策群防建设10.3万元,共享费用4.93万元,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费用71.17万元。工程于2012年5月23日开工,于2012年9月16日完工,项目于2012年12月15日通过县级初步验收,2017年4月11日通过省级验收。

  现201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全部工程款除云南星飓力科技有限公司第三笔资金“完成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确定、县预案编制、乡(镇)预案编制、行政村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工作”部分余款(合同总价40%,为28.468万元)外,已全部拨付完毕。因项目时隔多年加之我局多次与云南星飓力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未果,现建议将201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云南星飓力科技有限公司余款(28.468万元)进行冲减处理。

  镇康县水务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