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无传销社区(村)创建达标认定结果公 示
根据《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无传销创建工作的通知》(云打传办发〔2018〕4号)、《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和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打传办发〔2018〕6号)、《临沧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18年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打传办字〔2018〕7号)、《临沧市打传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和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打传办字〔2018〕12号)精神,通过社区(村)自评、申请,乡(镇)初评推荐,县打传办考核、认定等工作程序,现将全县4个社区、70个村民委员会无传销社区(村)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期为5天,自2020年10月16日始至2020年10月20日止,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打传办反映,地址:镇康县南伞镇勐英路3号,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区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6631005,举报短信:15808838158。
附件:无传销社区(村)认定结果名单
镇康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无传销社区村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