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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8-05 08:52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三轮摩托车、油电混合三轮车、三轮四轮电瓶车(以下简称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塑造镇康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将于近期将开展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二、整治重点:三轮、四轮车无号牌、套牌、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的;违反规定载客载货的;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车道和人行道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擅自改装、加装、拼装的;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的。三、相关要求:凡列为本次整治重点的,一律禁止销售、营运及违法违规上路行驶,整治期间仍违反以上要求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为确保出行安全,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抵制、拒乘三轮、四轮车,并积极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83-663112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83—6635331、12315;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883-6631234、0883-6631288;道路运输管理局0883-6630569。

  特此通告!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