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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通告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5-29 16:17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结合《镇康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就镇康县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0年5月-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种蔗、非法采脂、滥砍滥伐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11月以后实行常态化管理并长期坚持。

  二、专项整治打击重点是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种蔗,非法采脂、滥砍滥伐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以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聚焦全县范围内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等涉林审批手续,或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造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四、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组织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在专项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根据森林资源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对涉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分类稳妥处置,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市场主体和个人,依法处置到位;对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依法追究责任,并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县内森林资源监督实行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监管失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林地林木资源破坏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应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函来电举报,涉嫌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在专项行动期间主动报告并立即整改的,视情节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举报电话: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0883-6630235、镇康县森林公安局:0883-6633550、南伞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0883-6982045、勐堆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0883-6919061、勐捧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0883-6890028、凤尾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0883-6622099、忙丙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0883-3083137、木场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0883-6860022、军赛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0883-6950145)

  镇康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

  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