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必香等二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镇政通字〔20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关于李必香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镇组发〔2015〕45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李必香 任镇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
镇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建钢 任镇康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