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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7 09:34 点击率: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和建宏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杨际春、和丽文

镇房权证凤字第0187号、镇房凤共字第00482号、镇房凤共字第00481号

镇康县外贸进出口公司

房屋所有权

房改房

住宅

房屋面积:65.05平方米

和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