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欢迎您!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政要闻 >> 通知通告 >> 正文

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行政决策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12 19:35 点击率:

    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推进决策法治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2023—2035年)》概况

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99年10月31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批复面积36970hm2,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境内。2023年4月,南捧河保护区范围调整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保护区分为竹瓦、薄刀山、忙丙后箐、雪竹林山、大黑山5个片区,面积36241.38hm2,占镇康县国土面积(252927hm2)的14.33%。主要保护对象是典型季风常绿阔叶林及生态系统,以绿孔雀、喜马拉雅红豆杉等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镇康贝母兰为代表的多种狭域特有极小种群物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保护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护自函〔2018〕136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审核与报批工作的通知》(云林保护〔2017〕39号)等文件,按照自然保护区建设程序要求,镇康县于2023年5月正式启动了南捧河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已完成编制,按程序进入征求相关意见、审查、报批阶段。根据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现状、保护区环境资源特点及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总体规划》确定以下主要建设内容。

(一)保护管理工程

1.确标定界工程:建设区碑24块,保护区界桩1517个;解说性标牌75块,宣传性标牌75块,限制性标牌150块。

2.护林防火工程:建瞭望塔7座,维护保通防火通道244.1km。

3.植被恢复工程:实施封山育林植被恢复面积407hm2,人工辅助植被恢复工程404hm2

(二)科研监测工程

设置24个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固定样地,设置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种群固定监测样地15个,设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监测固定样线34条,在勐堆乡张笑后山-混战山一带和勐捧镇三台山一带建立绿孔雀监测点,布设红外相机100台,以获取绿孔雀长期活动的数据,为制定绿孔雀的保护计划提供准确的科学数据。

(三)陈列馆建设工程

在保护区管护局局址规划150m2的陈列馆,内设展示厅、景观厅、资源及利用厅、综合厅等。

(四)局站点建设工程

1.管护局局址征地10亩,规划管护局业务用房800m2

2.建设7个管护站,各征地1.4亩,各规划业务用房240m2

3.建设12个管护点,各征地0.5亩,各规划业务用房80m2

4.建设15个管护哨卡(检查站),各规划业务用房40m2

二、《总体规划》风险评估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八)《森林防火条例》

(九)《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十)《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十一)《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十二)《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

(十三)《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 20399-2006)

(十四)《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GB/T 35822-2018)

(十五)《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十六)《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规程》(DB53/T391-2012)

(十七)《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巡护技术规程》(DB53/T 392-2012)

(十八)《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2)

(十九)《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LYT 1953-2011)

(二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1〕255号)》

(二十一)《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审核与报批工作的通知》(云林保护〔2017〕39号)

(二十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保护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护自函〔2018〕136号)

三、《总体规划》决策风险评估情况

(一)合法性分析

《总体规划》的内容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镇康县实际情况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冲突条款。

(二)合理性分析

《总体规划》针对南捧河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划内容涉及总体布局、规划内容、重点建设工程等,切合南捧河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符合《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规划内容合理。

(三)可行性分析

《总体规划》根据自然保护区的功能、资源特点和保护对象,合理区划、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发挥自身优势,使得建设工作具有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社会稳定性分析

《总体规划》的实施为周边群众依托自然保护区优越的生态环境资源,在靠近自然保护区的集体林地内发展林下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不会造成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和其他社会稳定的问题。

(五)完善性分析

《总体规划》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四、风险综合评价

经对《总体规划》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和客观预测,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无社会稳定风险。

五、保护区总体效益评价

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横断山脉的最南缘,处于纵向岭谷区的南部过渡地带,东南亚热带分布型的动物可沿河谷低海拔地带扩散至本区,而喜马拉雅-横断山脉分布型成分可沿山脉南下至本区,成为古北界与东洋界两大动物区系交汇的通道,汇集了多种生物区系地理成分,动植物种类非常丰富;加上从温带到热带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丰富的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是滇西南地区重要的物种基因库。此外,保护区所在的云南西南部地区,在地质时期没有冰川的灾难,是著名的古老生物“避难所”,使其物种古老、狭域特有物种丰富。这里是研究我国西南部生物多样性特征和迁移、演变的理想地区。南捧河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保护对象的有效保护,对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增强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地    址:镇康县南伞镇勐英路8号

联 系 人:宋忠园

联系电话:0883-6630237

电子邮件:zknphghj@sina.com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