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镇康县支行未按要求参加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受到通报批评;勐捧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王文兴长期占用集体草原禁牧补助资金受到警告处分;南伞镇教育办公室原出纳张志伟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收缴其违法所得……”2019年,镇康县纪委监委持续通报曝光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从单位到个人,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2019年以来,镇康县纪委监委以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截至11月,全县共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线索155件次,查处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8人、政务处分3人、党纪政务双处分3人),问责处理17人,批评教育115人次,通报25批43人次。
县纪委监委紧盯脱贫目标,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廉洁扶贫民情信息收集员工作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选聘民情信息收集员1213名,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受理并办结群众诉求1269件(次),其中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群众诉求315件(次);制定脱贫摘帽迎检冲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组建7个督查组,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31个;选送镇康阿俗瑟歌舞说唱《小手拉大手》,参加全市脱贫攻坚“小手牵大手、廉雨沐家园”巡回宣演活动,通过将政策法规民俗化、民歌化,广泛宣传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和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达到朗朗上口、易于记忆的宣传效果。
同时,充分发挥省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畅通基层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充分利用脱贫攻坚“五项工作机制”,督促县扶贫、财政、住建等涉及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部门(单位)再次开展全面自检自查,使行业部门(单位)自觉履行行业监督责任;优化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职能发挥,配合上级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列入巡察的主要内容,联合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每月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监督检查,实现了全县扶贫领域监督全覆盖。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紧盯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制止、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问责,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