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地震灾害防范应对专题会议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切实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学校地震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做好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确保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发生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本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实际,修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建立学校安全应急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立损失,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五、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体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各乡(镇)中心校长、初级中学校长、县直各校(园)长是防震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职责范围内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各民办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防震减灾工作小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制订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园)必须完善工作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加强宣传,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及时上报,注意方法,果断处置,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四)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资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六、机构和职责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县教育体育局其他班子成员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校长、初级中学校长、县直学校(园)校园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减灾规定要求和会议精神,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2.统一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
3.督促检查各乡镇、学校工作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实效;
4.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的起止时间,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学校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防震减灾指挥部下设救援行动组、治安维护组、疏散引导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和办公室等9个工作组,统一在防震减灾指挥部的部署下共同开展工作。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组组长均以在职岗位人员担任,无论今后何时发生地震,如指挥部成员和组长调离或不在岗时,由本单位在岗人员自行接替工作。
(二)防震减灾办公室
主任: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学校、幼儿园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办公电话:0883-66***87。
主要职责:
1.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2.组织协调抗震减灾各项工作;
3.负责与现场救灾及各有关成员保持联系;4.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
5.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6.负责受灾学校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处理防震救灾总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三)救援行动组
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资助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电话:0883-66***28。
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地震灾害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救援设施等正常使用;
4.帮助灾区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四)治安维护组
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负责人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教研(电教)室、教育招考办全体成员,各中小学、幼儿园法安处主任、保卫科负责人。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电话:0883-66***22。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财务、试卷保管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
2.维护本部门和学校(园)的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4.抢救保护国家贵重财产、档案、教学实验仪器等;
5.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卫生饮水安全和其它安全工作。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德育股负责人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德育股、督导室全体成员,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督导室,电话:139****7992。
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地震灾害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基建股负责人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基建股、教师工作股全体成员,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基建股,电话:139****2376。
主要职责:
1.必要时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等调度和安排工作;
2.协调电信部门及时架通现场指挥部与各专业救灾小组的通讯设施;
3.协调、配合供水、供电部门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供排水、供电设施进行抢排险,保证学校用水、用电供应;
4.督促各学校组织力量抢修教学设施,维持教学秩序,为正常教学提供保障;
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统计、重建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干部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工委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全体成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电教室,电话:139****7880。
主要职责:
1.按事实通报情况;2.负责接待记者;
3.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学校进行现场录像和采访;4.及时报道有关灾情、抗震救灾方面的新闻;
5.宣传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种指示、通令、通告,鼓励灾区师生抗震救灾,重建校园;
6.加强对外界的宣传报道,争取救灾外援;
7.正面宣传,加强对校园的舆情监控,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防止谣传、误传引发恐慌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八)医疗救护组
组长: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体育股全体成员,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电话:139****1006。
主要职责:
1.协调、配合专业救护人员现场抢救被压埋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2.协调、配合卫生部门组织急救队抢救伤员;
3.组织看护伤员与死难者的善后处理;
4.伤员统计并上报;
5.协调、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治与控制。
(九)善后工作组
组长:县教育体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成员:县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全体成员,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计财股,电话:0883-66***80。
主要职责:
1.负责震后的现场清理;
2.提出救灾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各校排危、分流学生、拆除重建校舍工作;
3.负责理赔、家长慰问。
七、应急通信的保障
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县教育体育局设立地震报告受理电话:0883-66***87。
八、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准备
地震发生后,在接到报告的同时,县教育体育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一般地震,各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较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工作岗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重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地震现场,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
九、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预防行动
县人民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后,各学校在县人民政府及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本单位对生命线工程设施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
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I级预警(红色):即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即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即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2.预警发布
地震预警发布由县人民政府决策发布。
十、分级响应程序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事件分I级、Ⅱ级、Ⅲ级和IV级
I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IV级,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5-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对于发生4.5级以下地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地震灾害情况、社会影响程度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经同意后,本学校按照确定的应急响应级别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地震应急分I级、Ⅱ级、Ⅲ级和IV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V级响应。
启动I级、Ⅱ级、Ⅲ级和IV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十一、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地震的报告
地震发生后,各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和较大地震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地震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
报告受理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县教育体育局接到学校地震的报告后,接报人员应立即问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根据地震的严重程度确定地震的等级,并报告局长。根据领导指示,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地震的处理
根据地震的等级,原则上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一般地震:接到一般地震的报告,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对地震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了解学校对地震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决定下步处理的跟进措施;根据事件情况决定亲自或派相关处室人员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理事件;决定并落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县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决定地震处理的其他事宜。
2.较大地震:接到较大地震的报告,由局长组织、协调对地震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迅速决定亲自或委派相关领导带领人员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处理;决定并落实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决定是否召集地震应急救援小组赴事发现场协助参加救援工作;决定并落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决定并落实相关领导与新闻部门通气;及时掌握地震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3.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接到重大地震的报告,局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地震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带领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帮助协调事件处理;决定并落实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决定是否召集地震应急救援小组赴事发现场协助参加救援工作;迅速落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决定并落实相关领导尽快弄清事件真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与新闻单位通气,及时掌握地震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4.地震后事故调查:地震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一般地震的调查原则上由事发学校组织,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交调查报告,上报时限一般在地震基本控制后10天以内。较大地震、重大地震和特别重大的调查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相关股室人员(必要时邀请系统外专家)组成调查组负责调查。调查完成时限一般在地震事态基本控制后15天以内,调查结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二、附则
(一)系统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1.按照地震应急事权划分,各学校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组织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报送县教育体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各学校制订的地震应急预案,要依据本预案,结合本校实际,要有具体措施,便于操作。随着机构人员变动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按照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上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及时制订、修订地震应急预案,预案操作性强、与上级预案接轨。注重演练和宣传教育的学校,教育体育局给予表彰。
2.对未按要求制订、修订、实施地震应急预案、不认真实施预案管理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地震发生后,教育体育局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并对有关单位进行奖惩。
(三)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教育体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