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等精神和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经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李晓薇等9名同志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1日-9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83-6630470,监督电话:0883-6630130。
附件:2024年镇康县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册(2024年第九期)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