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镇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草案)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镇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1月22日15:00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 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春福(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邓李军(镇康县人民政府督察专员)
禹征宏(镇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干部)
(四)听证代表
1.重大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22名
杨文成(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颜启富(镇康县财政局副局长)
付郁芳(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德强(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师)
陈文光(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政股长)
刘德忠(镇康县农业农村局经济员)
许俊朝(镇康县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胡晓光(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助理工程师)
杨 会(镇康县水务局工程师)
沙正华(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张江芹(镇康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晓岚(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李宗凤(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高级工程师)
李亚娟(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郭 萍(镇康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光秀(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李华斌(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规划办干部)
周 羽(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李永平(镇康县勐堆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志明(镇康县忙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龙忠前(镇康县木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高文申(镇康县军赛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
穆文申(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委会支书、主任)
罗 军(镇康县南伞镇红岩村委会第一书记)
刘国兰(镇康县南伞镇南伞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
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
李国慧(人大代表)
周恩艳(政协委员)
4.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1人
李国建(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5.法律工作者1人
郭红军(云南百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五)旁听人员
马铭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国土执法监察大队)
尹 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
(六)听证记录员
景华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赵慧枫(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4年1月22日14:30-15:00;报到地点: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但必须在举行听证会前一天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