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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回应丨女职工产假工资怎么发?您关心的问题有解答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4-03 16:23 点击率:


对政策有疑惑?向部门要回应?“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民生回应”栏目为您带来有关部门对群众关注话题的权威回应。


更多您关心的问题,欢迎留言或私信,您也可以直接在此栏目下留言,我们会定期汇总,转送相关部门。


您的关切,我们回应!

女职工产假工资怎么发?

怀孕期间工资降低合理吗?

孕期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

云小象对后台网友们关心的问题

进行了整理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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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亦旋”: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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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阳光”:

怀孕期间工资降低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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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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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Lynne”:

女职工孕期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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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