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文件有关工作要求,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二季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1份,解读1份。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性文件应解读而未解读。部分文件起草单位未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第四条“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和第七条“三同步”的要求制作解读材料或解读产品,仍出现报审文件时未同步送审政策解读的情况。
二是政策文件存在公开属性缺乏有效标识。如:县工信局起草的《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加快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的通知》,属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在拟稿和发文过程中不严格校核,没有标识公开属性。
三、工作要求
一是健全机制措施。建立健全逐级报备制度、监督机制和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解读通报工作机制;实行政策性文件制定与发布政策解读方案,发布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制度,健全机制体系,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各部门领导的重视和认识程度,将政策解读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宣讲,让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各单位相关股室拟(审)稿人员负责初审初校,各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复审复校,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终校,重要信息由主要负责人把关。先审后发,杜绝麻痹大意,放松懈怠引起信息发布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表述规范,准确无误。
(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