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康县勐堆乡卫生院将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违约案
2024年3月,镇康县医疗保险中心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发现问题对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20号),组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镇康县勐堆乡卫生院存在将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违约行为,根据《2024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镇康县勐堆乡生院违规问题给予督促医院履行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本金的合并处理。目前,违规金额1819.28元已全部退回县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二、镇康县勐捧镇中心卫生院超医保支付范围报销等违约案
2024年3月,镇康县医疗保险中心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发现问题对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20号),组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镇康县勐捧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报销、将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违约行为,根据《2024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镇康县勐捧镇中心卫生院违规问题给予督促医院履行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本金的合并处理。目前,违规金额7279.14元已全部退回县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三、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过度检查等违约案
2024年3月,镇康县医疗保险中心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发现问题对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20号),组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分解收费、将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违约行为,根据《2024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违规问题给予督促医院履行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本金的合并处理。目前,违规金额1640.97元已全部退回县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