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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镇康县召开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联系部门联席会议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5-22 11:59 点击率:

为加强各联系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入实施,确保全县河流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近日,镇康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联系部门联席会议在县水务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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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河(湖)长责任联系部门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和要求,重点围绕河湖管理范围周边村寨、工厂密集区域私搭乱建临时帐篷、棚户、禽畜圈舍、临时建构筑物问题、污水横流或直排河湖等问题,对各自负责的河湖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地巡查并完成一次新的巡河巡湖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资源共享、资源调配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汇报存在的问题,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进全县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各联系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河(湖)长制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立足根本长远,坚持系统统筹,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河流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上,河(湖)长制办公室围绕河流管理、水质监测、污染治理等方面通报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公示牌安装制作、“云南河长”APP使用开展业务培训。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联系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领域内的河长制工作进行发言。